原文标题:奥瑞德(600666)虚假陈述案投资者一审,投资者可继续索赔
本文摘要:近日,奥瑞德(600666)虚假陈述案迎来新的进展,哈尔滨中院判投资者一审胜诉,奥瑞德(600666)赔偿投资者部分损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联系律师通过司法途径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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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奥瑞德(600666)虚假陈述案迎来新的进展,哈尔滨中院判投资者一审胜诉,奥瑞德(600666)赔偿投资者部分损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律师表示,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联系律师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
奥瑞德(600666)索赔案源于公司在2020年7月17日晚间,收到重庆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奥瑞德(600666)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遭证监会行政处罚,投资者便开始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结合奥瑞德(600666)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2日之间买入ST瑞德(600666)股票,并在2018年6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需要主动提起诉讼。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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