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地质局节9栋305房的肖泽强,琼山法院催你尽快履行义务(2436)

原文标题: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地质局节9栋305房的肖泽强,琼山法院催你尽快履行义务(2436)
本文摘要:照片被执行人:肖泽强性别:男身份证号码:460006********5212住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地质局节9栋305房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与被执行人肖泽强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琼0107民初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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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被执行人:肖泽强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60006********5212

住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地质局节9栋305房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与被执行人肖泽强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琼0107民初221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1)琼0107执1941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偿还贷记卡(卡号为5126000012799282)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透支本金19994.81元、利息3618.64元、违约金3735.56元及后续利息、违约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利息从银行记账日开始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违约金以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每期最高500元计);二、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执行费人民币310.24元。

联系举报电话:闫玲玲 0898-6582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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